肺麟癌免疫不给报销,可以申请二次报销吗

时间:2023-10-01 作者:自贡律师

二次报销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础上引入商业保险,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进行二次报销,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报销比例将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计算,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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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二次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如果上年度看病时,如果产生了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该二次报销由参保人员所在的单位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一般是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报销50%;超过5万元的,报销60%,但是具体要看各地的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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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有二次报销。我国法律规定,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础上可以引入商业保险,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进行二次报销,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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