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注册资本不到位的情况下转让股权,法律如何规定

时间:2023-09-21 作者:自贡律师

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方式:
1、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3、由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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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的转让:
1、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上的股东;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5、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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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方式:1、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3、由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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